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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培训课程学习的通知

2025年05月20日 11:06  点击:[]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的通知》内教语用函202221号等精神按照自治区《实施办法》规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其中,师范类专业学生的普通话水平原则上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并且要求在校学生普通话通过率达到100%。

为确保测试效果,做好学生的毕业服务工作,培训部利用“呼和浩特职业学院非学历培训平台”为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学生,提供线上培训。

现将参加课程学习的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1. 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学生,在报名成功到测试前的时间内,完成线上课程的系统学习,学习结束获得参加考试的资格。

2. 课程涵盖发音规范、朗读技巧、口语表达等核心内容,帮助学员扎实掌握普通话基础知识与应试能力。

3.学习平台

1)学习平台名称:呼和浩特职业学院非学历培训平台

2)学习平台App

3)学习平台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均为报名时提供的手机号码

希望各位考生合理安排学习时间,认真完成课程学习,顺利通过考试。




培训部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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