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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分基地建设工作小组

日期:2021年12月10日 13:45  点击:次  作者:  来源:

(一)组织机构

长:曹

副组长:张玉柱 嘎日迪 李占岭 田文阁

员:张瑞斌 刘惠华 冀文军 刘佃林 魏好毕斯

姜淑兰 李艳芬

办公室主任:刘惠华

办公室副主任:姜淑兰

办公室成员:朝  宇 吴  健 倪晓菁

马晓明 刘丽珍 刘华薇 王晓静

徐金生

(二)工作职责

联系领导小组,做好分基地日常管理工作。

提出研究人员聘用计划,做好分基地人才配备和使用 工作。

3.积极联系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内蒙古 师范大学),积极组织学术委员会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 意识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4.提出分基地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学术委员会和学术分 委会制定研究计划。

安排好分基地资金的使用。

三、呼和浩特市分基地学术委员会

(一)组织机构

任:李红杰

副主任:张玉柱 姜淑兰(常务)

 员:李春林 纳日碧力戈 李春晖 乌日陶格套胡 陈  一敖  其 谢咏梅 韩  巍 嘎日迪 李占岭 刘佃林 赵  福 王凤英 苏日娅  葛根图雅 赵一兵 陈  一 李艳芬

办公室主任:李艳芬

学术秘书:邓青南.

(二)工作职责

1.学术委员会委员由分基地工作小组聘任。

2.对分基地研究政策包括分基地长期发展规划、学科建设计划、重大合作研究项目等提供咨询意见。

3.审议分基地宏观学术政策、研究人员聘任等各类学术标准、学术奖励制度等。

4.负责呼和浩特市统一战线专家智库的联系维护和日常运行工作,在日常研究中,加强与智库成员的沟通交流,并与专家智库成员共同开展政策理论研究、授课讲学及统战领域相关战略研究、政策建言,并为智库成员作用发挥提供支持。

5.指导分基地各研究室的工作,审定分基地各研究室研究项目等。

6.审定分基地学术道德规范、科学伦理规范,调查学术不端行为,提出处理意见,裁决学术纠纷。

7.办理其他需要学术委员会处理的事项。

四、呼和浩特市分基地学术研究室

(一)组织机构

1.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室

主任:姜淑兰

成员:李艳芬

邓青南

曹荣梅

佰佰

李雅茹

张燕红

王光

杨永利

张振

张海梅

连琳

田玉英

王红梅

孙艳

荀葆春

边培军

骆仲楠

李奇欣

王云霞

云月娟

查森

边文娟

陈秀文


2.中华民族共同体文化(历史、语言文字、

艺术)研究室

主任:赵

王凤英





成员:娜日苏

李爱萍

王青华

高萍萍

敖福军

殷向飞

乔继英

戈双峰

萨仁图雅

王春燕


宋亚迪

吴爱荣

张曼娟


张惠娟





3.中华民族共同体经济研究室




主任:苏日娅






成员:孙瑞萍

赵海荣

包春玲

嘎纳斯

4.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研究室




主任:葛根图雅






成员:银

萨如拉

哈日格纳

吉木色

(二)工作职责

1.拟定研究室的建设和研究计划。

2.建设高水平研究团队,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

3.围绕本领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开展专题调查研究,为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两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和参考。

4.整合校内课程资源和教师力量,凝聚学科方向,积极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课程建设。

5.组织动员研究团队力量,为基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提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训教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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