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二级学院(部):
根据鄂尔多斯市社科联年度工作安排,现发布《2026年度鄂尔多斯市社会科学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并就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紧扣自治区“1571”工作部署和鄂尔多斯市“十五五”规划,着重研究中国式现代化鄂尔多斯实践中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规律,大力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繁荣学术交流。
二、申报资格
(一)申报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与申报课题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经验、能够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在课题中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无学术不端行为;
4.课题主持人一般应当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作。
(二)申报人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申报:
1.违反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
2.不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的;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
4.研究成果涉及国家秘密的;
5.研究成果著作权存在争议的;
6.存在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7.以相同或相似课题获得其他社科类基金课题项目立项、资助或奖励的;
8.承担2025年度鄂尔多斯市社科课题未能结项的;
9.同时申报课题数量超过规定上限的。
三、申报要求
(一)每项课题主持人仅限1人,主持人必须真正承担课题主要研究任务,课题组成员(包括主持人)数不得超过5人。
(二)每名申报人可以参与的本年度课题数量上限为2项;每名课题主持人仅限主持1项课题。
(三)申报人应参考《2026年度鄂尔多斯市社会科学课题选题指南》的范围申报课题,根据拟研究对象和范围合理自拟题目(请勿直接以选题指南中的选题方向作为课题题目),鼓励和倡导围绕自治区“1571”工作部署,针对“十五五”时期市委、市政府关注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热点领域开展研究。
(四)课题成果形式为从学术论文、研究报告、调研报告等形式中任选至少1种。成果形式为学术论文的须在省(部)级以上学术类公开出版物发表,且课题主持人须为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的,字数一般不少于5000字,须遵守相关学术规范撰写。
(五)无论选择何种成果形式,课题结项时须同时提交至少1篇课题相关的决策咨询报告(字数一般在2000字以内),决策咨询报告将作为课题结项验收、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决策咨询报告经评审后被鄂尔多斯市社科联采用上报的,鄂尔多斯市社科联将出具采用证明;被采用的决策咨询报告获鄂尔多斯市领导肯定性批示的,社科联除向课题组发放课题结项证书外,还将颁发咨政建言“金点子”荣誉证书。
(六)课题获准立项后,课题组不得擅自变更课题承担单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课题名称、研究内容、结项期限、成果形式和其他重要事项。课题原则上不得延期。对未按要求结项的课题,作撤项处理。
(七)研究成果用于公开出版发表、内部资料刊发或向有关部门报送时,均须在显著位置注明课题来源为“2026年度鄂尔多斯市社会科学课题”并附课题编号。
(八)除立项通知、结项通知、结项证书以及决策咨询报告相关采用证明、荣誉证书之外,市社科联不提供其他课题有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方式
(一)课题申报采用线上方式进行,申报人访问“鄂尔多斯市社会科学课题信息化管理系统”(网址:www.ordosskl.org.cn;IP:39.105.41.212),注册账号并登录(个人用户注册时须选择工作单位,并由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网上申报时间截止与2026年5月27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人须规范填写《2026年度鄂尔多斯市社会科学课题申报表》《论证活页》和《2026年度鄂尔多斯市社会科学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上述申报材料模板可访问课题信息化管理系统首页下载获取),由申报单位对材料进行初审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申报人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包含:1.须签字盖章的申报表pdf版;2.无需签章的申报表Word版;3.论证活页Word版;4.加盖公章的汇总表PDF版)上传至课题信息化管理系统,无需线下报送纸质材料。为加盖公章,请于2026年5月25日17:00前将上述需盖章材料纸质版送至科研处明德楼512室加盖盖章。
附件:《2026年度鄂尔多斯市社会科学课题选题指南》
科研处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