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五大任务” 关键技术研究专项申报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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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五大任务”关键技术研究专项申报的通知》(内教科外函〔2024〕264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自治区“五大任务”建设需求,加快实施科技“突围”工程,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培育新质生产力。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提质升级行动计划(2024-2026年)》,通过调研征集的技术指标要求,以揭榜答题形式设立此专项。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针对项目指南要求提出具体解决关键技术的实施方案,须覆盖全部考核指标。申报单位应确定1名领军型科研人员作为首席科学家,负责牵头制定实施方案,并负责协调组织项目的顺利实施。

2.牵头申报单位为自治区高等学校,应具备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保障体系,运行管理规范,有完善的科技项目和科技经费管理制度。

3.联合申报单位原则上为自治区内注册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不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成果转移转化、科技金融、科技服务等相关机构可作为联合申报单位之一。

4.牵头申报单位应与合作单位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方任务指标,建立有效的决策与执行机制,并配备必要的相对固定工作人员,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5.项目负责人已承担其他自治区级及以上“揭榜挂帅”类项目的不得申报。

6.项目验收评价采取会议答辩和现场考察等方式开展。

7.其他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可设置不超过2个课题。

2.若申报数量超出我校推荐数量,科技处将依据实施方案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后推荐。

3.项目合作协议书需申报人自行在校园网服务大厅党政办公室业务审批流程申请用印。

三、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本次申报需填写并报送《内蒙古自治区“五大任务”关键技术研究专项实施方案》及相关佐证材料(1式2份),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pdf)到邮箱kyc6586042@126.com

2.项目审查。各部门负责申报项目的初审,应对项目的申报条件、实施方案内容、相关协议等材料进行审核。

3.截止时间:各部门请于2024年10月14日10:00前将《项目汇总表》、《内蒙古自治区“五大任务”关键技术研究专项实施方案》(命名方式:指南方向+部门+姓名)发送至邮箱,纸质版材料送到科研管理科512,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郭栋 李超,联系电话:0471-6586042。



附件1.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五大任务”关键技术研究专项申报指南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五大任务”关键技术研究专项实施方案

附件3.项目合作协议书模板-甲方呼职

附件4.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五大任务”关键技术研究专项汇总表


发展规划与科技处

2024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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