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自治区教育科学 “十三五” 规划 2020年度课题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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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二级学院(部):按照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

1.课题申报者即为课题主持人,必须是能真正承担、组织、实施并进行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职称应为副高级以上,课题组成员的填报要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课题主持人签名。每位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自治区其他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项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2.申报者可根据《自治区教育科学“十三五”规2020年度课题选题参考》(见附件1)确定研究题目,也可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兴趣和特长自拟题目,自拟课题题目的表述要科学、 严谨、规范、简明。鼓励开展教育基本理论、教育难点问题和教育实验研究。

3.结合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和学校防控,鼓励申报以 “学校公共卫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与防疫”为主题的课题,通过研究疫情给学校教育带来的影响,探索解决相关问题的对策,促进我区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不断提升学校的综合治理水平。

4.本年度课题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的办法,申报者要认真阅读《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 十三五” 规划课题申报操作手册》(见附件5)。

( 1)申报者还需填写纸质版《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十三五” 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申请·评审活页》和《汇总表》(各一式1份,见附件2、3、4),活页请夹在评审书里。

( 2)所有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评审书》《活页》和《汇总表》, 由申报者按照要求认真填写, 同时报送配套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5.凡高校教改项目、科技项目等已立项的国家、自治区和教育厅课题,以及往年未结题 的自治区教育科学规

二、课题管理

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施行分级管理制度。获准立项的《课题申请·评审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主持人保证所填内容的真实性,确保课题研究质量,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三、申报时间

本年度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上报时间截止到2020年5月15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栋、李超

联系电话:6586042

邮箱:kyc6586042@126.com

发展规划与科技处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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