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下午,发展规划与科技处党支部在办公室512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学习会,由支部组织委员冯文光主持学习,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本次支部党纪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章“其他规定”,包括第三十六条至第四十八条规定,分别对预备党员违纪、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等内容作出规定。支部党员逐条细致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在逐字逐句学习中,深刻领会本章节内容。
通过集中学习,并结合自学,支部党员更加明确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的自觉性,也认识到要始终将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效体现在工作中,牢记党员职责使命,自觉用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行为,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发展规划与科技处
2024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