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积极落实国家及自治区有关科技政策,高度重视科技服务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学校对技术转移工作通过各种措施持续加大支持力度。
1.组织保障科技服务顺利进行。2019年成立了技术转移转化领导小组、技术转移转化办公室。领导小组由院长和发展规划与科技处、 计划财务处的相关成员组成,负责制定学院技术转化工作方案、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学院技术转化工作,统筹学院技术转化重大应用系统建设,确保学院技术转化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和正常运行。
2.制度保障教师团队积极有为。2022年修订了《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科研绩效突出成绩奖励办法》、《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科研成果认定、分类与记分办法》,今年正在修订《横向课题管理办法》。这些制度明确了政策措施,对科技成果转化实行特殊优惠政策:依法保护其在服务工作中所取得的合法收入;依法保护其在服务工作中所创造的成果、专利、品牌等知识产权。在项目申报上优先考虑;鼓励教师自主创业开发项目;鼓励教师与企业建成利益共同体开发相关项目;鼓励教师利用自己特长开展有偿服务;鼓励教师以资金、技术等要素参股企业,为推行教师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技术转移转化办公室在往年工作基础上,坚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举、服务呼和浩特市经济建设与学校发展并重的发展思路,紧紧围绕学校“双高”建设,进一步推进我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有序开展。
3.经费保障科研项目高效完成。学校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由发展规划与科技处进行专项资金的协调,主要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前期资助。每年有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与技术转移转化专项教师培训,确保工作协调发展,努力提高资金投入的效益。加强专项经费使用的监管和公开透明,杜绝重复投资和浪费,确保公开廉洁。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发展规划与科技处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