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自治区档案馆关于开展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档案科技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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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室、系(部)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档案科技创新步伐,切实推动自治区档案事业转型发展、高质显发展,根据《“十四五”内蒙古自治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工作要点》,自治区档案局、自治区档案馆正式启动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档案科技项目立项工作,通知详情如下。

1.申请人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档案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内档局发〔2022〕17号)有关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档案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附件1)所列研究方向确定选题,认真做好2024年度自治区档案科技项目的申报材料撰写工作。

2.自治区档案科技项目为自筹经费项目,一经立项,所需经费需由申请人自筹解决。

3.鼓励区域、行业内不同单位或跨区域、跨行业的单位联合申报,聚焦制约全区档案事业发展的共性问题和重、难点问题集中力量开展研究。

4.申请人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档案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填写《内蒙古自治区档案科技项目任务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3份),《内蒙古自治区档案科技项目内容摘要》(附件3,纸质版1份),连同电子版于2024年9月19日前报送所属部门,各部门需汇总申报材料,形成《内蒙古自治区档案科技项目汇总表》(附件4,只要电子版),连同电子版于2024年9月20日17:00前报送发展规划与科技处

联系人:郭栋、李超

话:6586042

箱:kyc6586042@126.com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档案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档案科技项目任务书

附件3-内蒙古自治区档案科技项目内容摘要

附件4-内蒙古自治区档案科技项目汇总表







发展规划与科技处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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