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2013编写教材是否在本校使用证明的通知
各处、室,二级学院(部):
2013年教职工的科研成果统计已经完成,科研成果奖励统计正在进行,为了客观公正把奖励工作做好,现要求编写教材的教师自己提供所编教材是否在本校使用的证明。证明要求写清教材在哪一学年度、哪一级、什么专业、哪班使用。并由各二级学院教务科确认,最后二级学院确认。
请各部门接到通知后,做好相关教师将的通知和协助工作。请各位教师在2014年6月6日前把证明交科研处。
联系电话:6586042
联系人:李蓉、郭栋
科研处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