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7已立项校本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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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本课题负责人:

为加强课题研究的过程管理,促进课题研究工作按计划实施,及时发现和解决课题研究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研究质量,科研处决定对2017立项校本课题进行中期检查。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检查内容主要围绕课题的进展情况进行,课题组须准备中期汇报材料、课题组活动记录和相关附件。

中期汇报材料的内容要侧重以下三个方面:

⑴课题研究的进程;

⑵课题研究存在的问题;

⑶下一阶段的研究计划。

中期汇报材料纸质一份,于11月30日前上交科研处并把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李超CRP邮箱。

2、对未按计划实施研究,不能接受中期检查的课题,课题负责人要提交书面材料,说明原因。

联系电话:6586042

联系人:李超、郭栋

附件:科研立项课题中期检查表

科研处

2017年11月17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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