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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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的通知

2021年09月11日 11:28  点击:[]

各处室、系(部):

为切实做好第38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各项工作,根据市委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学院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汪洋同志调研内蒙古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新时代民族工作主线,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建共居共学共乐的校园环境,不断增强广大师生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二、活动月主题

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1.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开展一次集体理论学习。

2.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一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党日活动。

3.在广大师生中开展“身边人讲身边的民族团结故事”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演讲、朗诵比赛、读书会等活动。

4.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开展一次“我为首府民族团结做贡献,为各族群众办实事”活动。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活动月工作顺利进行。

2.周密部署,强化落实。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实际,注重活动效果,提高师生参与度。

3.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做好新闻报道工作。

4.各部门于10月10日前将活动工作总结(附活动图片)报学院宣传统战部。

联系人:徐金生

电话:4121696

邮箱:xjs1972@126.com

 

 

 

 

宣传统战部

2021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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