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为落实学院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加强学院安全工作规范化管理,健全安全管理网格,确保学院安全工作落实,请各部门确定并上报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和兼职安全员。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具体要求
1.各部门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必须是一名副处级以上干部;
2.各部门根据本部门业务和工作情况确定安全员1名,人员应相对稳定。如后续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适宜再担任的,应及时向学院保卫处推荐补换。
3.各部门请将上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按照附件的要求填写,并于2022年4月29日前将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学院保卫处。(乐群楼207室)
联系人:马小飞
联系电话:6574807;15248157255
邮箱:202110011@hhvc.edu.cn202110011@
附件: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和兼职安全员登记表
保卫处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