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根据学院综合治理年度工作安排,请各处室、系(部)于2022年12月15日之前将《维护高校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电子文档传至邮箱:200810113@hhvc.edu.cn,纸质版文档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工作要求
1.各处室、系(部)要高度重视维护高校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通过总结和自评,肯定成绩,查找不足,制订改进措施,进一步推动本部门维护高校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2.各处(室)、系(部)要对照《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维护稳定创建平安校园及综合治理责任书》、《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消防安全责任书》,对本部门维稳和综治工作进行认真的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具体工作措施。
3.各处(室)、系(部)要将消防工作落实在“四个能力”建设中。消防工作落实情况将作为本年度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依据。
4.各处(室)、系(部)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年终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学院将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实绩,列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请各部门高度重视。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