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各服务单位:
为进一步保障我院校园安全,预防电动车充电引发安全事故,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现就加强学院电动车停放充电安全和灭火器补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动车、自行车停放、电动车充电管理:
1.电动车、自行车应停放在安全地点,严禁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严禁占用消防通道。
2.严禁在值班室或者办公室等楼内场所停放电动车或者充电。
3.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路;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充电,严禁长时间充电;充电时应在室外进行,周围严禁有可燃物体。
4.保安公司负责电动车、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严禁乱停乱放。
二、灭火器补检通知:
2022年学院对全院灭火器进行了年检、更新、增加。请各部门即日起对自己管理的灭火器再进行自查,如果有未进行年检的灭火器情况,2023年3月15日(周三)前将需要年检的灭火器数量及型号与保卫处治安科科联系。
联系人:朱立群;联系电话:6574150;13015107748
保卫处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