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导航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工作职责 >> 正文
工作职责
保卫处治安科科员岗位职责
2026年06月04日     (浏览次数:)

  1.完成各类案件的侦破处理工作和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检查和督促各部门落实要害部位、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

   2.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法治教育;经常深入基层,开展防盗、防火、防破坏、防事故安全检查。

   3.维护学校内部治安秩序,安排校内重大活动的执勤任务。督促检查学校各部门治安保卫措施,对有劣迹人员帮教责任制。

   4.认真做好预防犯罪活动,协助学校综治办搞好内部重点整理工作,严密各项管理制度。

   5.每逢节假日对全校进行安全大检查,平时对各处室、系(部)所属范围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大检查,对查找到的安全隐患情况进行上报并负责督促整改。

   6.加强对学校周边社会治安状况信息的收集,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

   7.负责查处校内治安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一般刑事案件和重大案件。侦破查处工作要做到主动及时,调查处理材料准确无误,依法办案,证据确凿,卷宗齐全,内容完整。

   8.参与处内组织的收缴枪支弹药、管制刀具、黄色书刊、非法音像制品等违禁物品工作,掌握和控制嫌疑人员,及时参与调解民事纠纷。

   9.协助科长加强楼卫巡逻人员的领导和管理,落实值班的巡逻制度和节假日、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工作秩序。

   10.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刑事、治安重点监控对象的情况,认真做好秘密监控工作。

   11.消除矛盾,防止发生严重事件,对多发性的案件要有针对性地加强防范管理工作。

   12.发现学校内部故意破坏正常教学秩序等治安问题和其他刑事犯罪行为,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13.加强对楼卫和校内车辆的管理,经常对楼卫值勤人员管理教育,做到底数清楚,责任明确。

   14.做好“校园110”警车巡逻工作,确保学校平安。

15.完成领导和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呼和浩特职业技术大学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高职园区
蒙ICP备05006043号-3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0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