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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保卫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2026年06月04日     (浏览次数:)

1.协助处长完成保卫处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抓好分管科室工作,贯彻落实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和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处长不在时,代理行使处长职权,承担处长职责。

2.协助处长做好校内治安、消防、交通、安保、综合治理、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

3.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深入了解和掌握师生思想状况,熟悉学校的基本情况,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并提供可行性意见,为确保学校政治稳定提供预警性信息。

 4.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或灾害事故时亲临现场,协助处长做好现场处置工作。

5.依照法律和学校有关规定,对全的交通设施进行完善,实施安全防范管理,防止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

6.协助处长听取群众对校内治安、消防、交通、保安等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

7.协助处长做好保密工作、做好防范邪教与宗教渗透管理工作、做好国家安全及办公室的工作。

8.协助处长组织全处人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保卫工作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9.主动了解职工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帮助职工解决实际问题。

10.完成上级领导和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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