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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保卫处工作职责
2026年06月04日     (浏览次数:)

保卫处是学校的重要的行政管理部门之一,在党委和行政领导及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认真做好校园内的安全、保卫、消防、门卫、巡逻和综合治理等方面的工作,维护学校的安全和稳定,保障学校教学教研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师生员工人身及财产的安全。主要职责是:

   1.做好校园内安全稳定工作,利用电视、微信群、公众号、校园网、板报、刊物、橱窗等多种方式做好反恐防暴、防盗、防火、防治安案件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增强师生的法治观念。

   2.健全信息渠道,了解可能影响学校秩序和稳定的不安全因素,协助公安、安全机关查处案件及时向上级提供真实可靠的情况。

   3.依法依规处理校园内影响校园治安秩序的社会闲杂人员。协助公安机关等执法部门查破校内发生的治安案件和一般刑事案件。

4.大力做好防范工作,及时发现并向领导报告各种可疑情况,做好预防突发性事件的工作。

   5.确保重点部门的安全。经常督促检查各单位的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全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并提供解决方案和落实措施。

   6.依照法律和校内有关规定,对全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根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大力做好预防工作;对兼职消防员定期进行培训;为广大师生普及消防知识

7.依照法律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对全的交通设施进行完善,实施安全防范管理,防止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

   8.负责校门门卫和校园巡逻工作的监督检查。

   9.协助公安机关完成各类案件、事故现场的秩序维护工作。

10.学校的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中发挥职能部门的骨干作用,积极提出建议,积极参与文明校园建设,创建美好的育人环境。

11.完成党委、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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