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按照学院《关于成立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交通委员会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学院教职员工文明交通意识,提升学院文明形象,优化道路交通秩序,强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学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广泛开展“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交通文明秩序”承诺活动,现将《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交通文明秩序承诺书》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处室、系(部)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升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文明安全出行意识。
二、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签订《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交通文明秩序承诺书》(见附件1),倡导全体人员学交法、守交规、做表率。
三、请各处室、系(部)于6月20日前将本单位签订的承诺书和签订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报送到乐群楼(原综合服务楼)207室;联系人:孙长海;电话:6574807;15598032318。
注 : 6月20号之后未签订承诺书的,车辆信息将从系统中清除。
呼和浩特职业院交通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