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工作是学院保卫处重要的组成部分,为了加强门卫管理,搞好内部治安防范工作,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力度,确保校园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保卫处制定本制度:
1.门卫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感,坚守岗位,严格履行职责,认真负责,保证学院内部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2.交接班以后,对外来入校车辆的乘员进行询问(施工送菜及其它较熟悉的车辆除外)。小商贩、出租车禁止进入校园。(特殊情况指送患者或年事已高的老人例外)
3.对校内外出载货的车辆乘员,(指外单位车辆)要严格认真询问、查验,无出门手续不予放行,并有权扣留车辆、货物,及时和保卫处报告。
4.门卫值班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准迟到早退,按时交接班,不准擅离职守,不准办私事,夜班按规定不定点巡查重点部位,不准上班期间睡觉,进行各种娱乐活动。
5.交班前室内卫生清扫干净,搞好值班人员的内部团结。
6.文明礼貌值班,态度和蔼,热情为来客服务。